11月24日,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,决定自2011年11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,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“全民参与火患清剿”专项行动。
通告明确了清剿火灾隐患范围,包括:人员密集场所、小单位及“三合一”场所、高层地下建筑、新建在建建筑工程工地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。排查重点包括消防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的执行、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验收、建筑耐火等级、防火间距、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安全疏散通道、防火分区设置、自动消防设施运行、消防器材配置以及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等六个方面。
通告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“全民参与火患清剿”专项行动中来,主动监督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,及时拨打“96119”进行举报投诉,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,打一场防控火灾的“人民战争”。